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的浅析

发布时间:2020-09-08     

今年,银保监会先后下发系列文件,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业务方向进行规范和指导,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管政策,寻找正确的业务发展方向,需要深刻理解监管政策的三大变化和政策变化带来业务方向的调整。

一、政策的变化

(一)功能定位从化解风险发展至化解风险与调整结构并举。

深入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定位,首先要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同时期对于经济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政策性时期”,这个时期经济社会的主要风险集中于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此诞生,肩负着“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的使命,并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任务;第二个时期是“商业化转型时期”,在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分离政策性业务,进行商业化转型,开展大量类融资的顺周期业务和搭建提升各类金融平台。这种发展模式受到监管部门偏离主业的质疑;第三个时期是“回归主业时期”,回归主业不是简单地返回政策性时期的“老路”,也不是盲目地重走商业化转型时期类融资的“弯路”,而是要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由“政策性时期”的金融风险化解丰富至当前服从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向金融和非金融不良资产并重转变,在存量资产盘活、问题机构重组、企业价值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不良资产的认定向“大不良”拓展。

传统的思维容易将不良资产在会计科目层面进行认定,但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功能定位的变化,不良资产的认定也相应发生了变化,除了出现违约、逾期等明显表现的资产外,低效、无效或错配的资产也属于“大不良”业务范围。问题机构表现为财务异常、经营异常、信用异常、管理失效、出现重大不利情况等出现危机和困境的机构。问题资产表现为不能参与正常生产经营且流动性较差,不能为机构带来经济利益或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账面价值的,已发生价值贬损的和监管部门认定的资产。

(三)以价值恢复、价值提升为目的,提升综合处置能力。

以价值发现为切入点,着眼于企业的低效和有重整需求的资产,进行逆周期资产收购,以价值提升为目的,联合行业投资者进行价值培育,在顺周期实现退出。按照实质性重组方式,采取兼并重组、破产重整等投资银行手段,在产业结构调整、存量资源盘活、低效资产提升等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升资本重组、经营性重组的能力,帮助问题资产和困境企业提升资产产出效率和改善企业造血功能,最终实现有效资产价值提升和无效资产清理退出。

二、政策变化带来的业务方向的调整

一是政策性调整领域、国企改革领域,关注国企、大专院校、部队等单位副业剥离的资产,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城市更新改造等业务机会。二是行业周期及结构调整中的企业和资产,发挥逆周期调节功能,寻找企业周期、行业周期中的“大不良”业务机遇。企业周期方面,处于初创和衰退阶段的企业,流动性较差,经营出现亏损,发生债务违约和司法诉讼等情况。在成长和成熟阶段,部分企业过渡使用杠杆,加大投资和资产购置,加快扩张或多元化经营,低效、无效资产随即增加,企业资产产出效率下降,甚至因为高杠杆形成债务风险;根据周期变化所造成的经营风险,关注辅业剥离、司法拍卖资产、债务违约、破产重整等业务机会。在产业周期方面,行业成长阶段往往投资者大量涌入,同质化的经营策略和产品可能会造成产能过剩,成为去产能、调结构的对象。在衰退阶段,行业整体面临转型升级,需要引入新的投资者,重整行业资源、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僵尸企业出清、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关停并转、过剩产能清退的业务机会增加。

(本期撰稿人:路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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